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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章】北师大2010年全日制招生简章

时间:2009-10-06 13:48来源:未知 作者:艺术中国MFA 点击:
北京师范大学 2010 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说明 各位考生: 专业学位( professional degree ),是相对于学术性学位( academic degree )而言的学位类型,其目的是培养具有扎实理论基础,并适

北京师范大学        
     
                        2010年全日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招 生 简 章

    北京师范大学是一所教学与科研力量居全国一流水平的著名重点大学,有逾百年办学历史。北京师范大学艺术学科具有90多年悠久历史,目前我校已拥有全部艺术学8个二级学科硕士点,并具有艺术学、电影学、广播电视艺术学三个博士学位授权点。北京师范大学作为国家首批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试点单位,已经连续招生四年,成为我国专业艺术高级优秀人才的培养基地。

一、招生宗旨

    艺术硕士专业学位(其英文名称为Master of Fine Arts,简称MFA)培养目标为高层次、应用型艺术专门人才,涉及电影、广播电视、音乐、戏剧戏曲、舞蹈、美术、书法、数字艺术、设计艺术等艺术创作领域。

二、招生人数

    2010年我校计划在音乐、美术(国画、书法)、舞蹈三个学科领域各招收10名全日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共计30人。其中三个领域计划各接收3名全国优秀推免生。推荐免试生和全国联考生的名额可根据招考情况调整。

三、推荐免试生

    我校三个专业领域面向国内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招收推荐免试生各3人。凡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

    申请人可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graduate.bnu.edu.cn),查阅《北京师范大学 2010年接收校内外推荐免试硕士/博士研究生办法》。除“一、接收类别、专业和名额 ”外,其他方面按该规定执行。其中书面申请材料必须在2009年10月10日前寄(送)到申请院系,逾期不再受理。

    申请者须先在网上申请系统中提交个人申请,并按其中 “三、需提交的材料”的要求准备并寄(送)书面申请材料。
    注意1:推荐类别为专业学位的推荐免试生,只能申请攻读专业学位研究生。请申请者在书面申请表的备注栏中注明“推荐类别为专业学位”。
    注意2: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不能接收硕博连读生和本科直博生。

    我校在接到申请后对申请者资格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考生发放面试通知。面试一般在10月中旬进行,具体以院系通知为准。对面试通过者,我校将发放拟接收函。

四、参加全国联考的考生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0年9月1日),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①修完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②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4)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即2009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5)除中央党校成人教育学院本科学历外,其余的党校本科学历不能报考。
    (6)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7)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8)在读研究生,需提供就读学校同意报考的证明,并在录取前先办理原就读学校的退学手续。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二)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我校的报考条件,全面了解本简章所有内容,确认符合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
    2. 报名采取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和现场摄像、确认的方式。
网报时间2009年10月16日—31日每天9:00-22:00。届时请考生自行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http://yz.chsi.com.cn(公网);http://yz.chsi.cn(教育网)。
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提交报考信息时请注意:
    (1)凡拟在北京地区参加初试的,网上报名时报考点必须选择“北京师范大学”,且须以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考费。其他考生以报考点所在省级招办的网报公告为准。
    (2)我校艺术硕士专业学位不招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
    (3)请正确详尽填写本人通信地址,以便准确发放准考证和录取通知书等。凡因通信地址填写不详或填写错误导致准考证、录取通知书等材料无法寄送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考生必须于2009年11月10日-14日到网上报名时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现场摄像和报考信息确认。逾期不再补办。未进行现场确认的报名信息无效。

    (三)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阶段。
    1、初试
    (1)初试时间:2010年1月9日-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类别码为5501)的初试考试科目有四门,具体如下: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满分100分);
    ②204-英语二或202-俄语或203-日语(满分100分);
    ③601-艺术原理(满分150分)。
    ④音乐领域专业考试科目:881-和声、曲式(满分150分)
      舞蹈领域专业考试科目:882-舞蹈艺术理论(满分150分)
      美术领域专业考试科目:883-书画史论(满分150分)
    上述初试科目中,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二、俄语、日语为全国统考科目,请参考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的最新考试大纲。其中英语二重点考查考生英语应用能力,尤其是阅读和翻译能力。
    艺术原理和第四单元的专业基础考试科目参考书如下:

考试科目

参考书目

601艺术原理

艺术理论教程    张同道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881-和声、曲式

1、《和声学基础教程》上、下册 谢功成 等著 人民音乐出版社
2、《曲式与作品分析》吴祖强  编著  人民音乐出版社

882-舞蹈艺术理论

舞蹈艺术概论    隆荫培    人民音乐出版社

883-书画史论

中国书法史    (七卷)丛文俊    江苏教育出版社
历代书法理论史    上海书出版社
西方美术史教程    李春    陕西人民美术出版社
中国美术史教程    薄松年    陕西人民美术出版社

    2、复试
    (1)复试时间:一般在3月底4月初。具体时间届时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2)复试科目为专业知识、专业技能
    (3)复试比例及权重:实行差额复试。具体复试办法在复试前确定并公布。
    (4)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复试时要进行本科主干课程和相应能力的考查,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
    (5)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复试的专业课考试科目和参考书目如下:
    音乐(表演方向):

学科领域

专业课考试科目(音乐不同科目要求)

参考书与曲目要求

器乐

1、乐器演奏

视唱练耳

提交音像作品

一首协奏曲或两首中型曲目

声乐

1、声乐演唱

三首歌曲(美声唱法含一首歌剧咏叹调),民族唱法、通俗唱法可用伴奏带

钢琴

1、钢琴演奏

一首协奏曲第一乐章或两首奏鸣曲(含一首后期浪漫派钢琴奏鸣曲)快板乐章;一首巴哈十二平均律前奏曲与赋格

作曲、录音艺术方向

1、作曲考试:带钢琴伴奏歌曲写作或弦乐四重奏写作(任选)

2、器乐演奏或钢琴演奏

提交原创作品

一首中小型乐队作品;或一张个人专辑;或艺术歌曲、钢琴、各类器乐作品2首。

各科百分比

80%

10%

10%

 

美术:

学科领域

专业课考试科目

专业考试要求

美术方向

国画创作(临摹、命题创作)

绘画工具自备、学校备考试用纸

书法方向

书法创作(临摹与创作)

自带笔墨

舞蹈学:

学科领域

专业课考试科目

专业考试要求

舞蹈表演方向
舞蹈创作方向

基本功展示、舞蹈自选剧目
基本功展示、舞蹈自创剧目

自备服装、音乐

(四)报考资格审查
    报考资格审查在复试阶段进行,考生来校参加复试时须提供如下材料:应届本科生提供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往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学位证书者一并提供);同等学力考生提供专科毕业证书,进修本科课程成绩单及所发表文章。获得国家级艺术专业等级证书的应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无论何时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五、体检

    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请点击进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注册。

六、学制及培养

    我校全日制艺术硕士采用全日制的方式学习,学习年限为2年。学习分为课程学习和专业创作两个阶段。课程一般在一年半内修完。
    全日制艺术硕士专业毕业报告和学位作品的完成必须与相关艺术创作实践紧密结合,学位作品要达到业界公认的较高水平。结合作品展映或表演创作实践,在对作品进行专业分析和理论阐述的基础上,完成一篇总结性毕业报告。
     凡课程考试合格、修满规定学分、并通过专业考核与综合素质考核、完成学位作品、提交毕业报告等通过专家审核、符合有关规定者,授予艺术硕士专业学位,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七、录取类别、学费及其他

    我校全日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含推荐免试生)录取类别分为定向培养和非定向培养。人事档案和户口都转入北师大的为非定向培养硕士生,不转入的为定向培养硕士生。非定向培养的艺术硕士研究生毕业后按国家有关规定自主择业。
    定向和非定向的全日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含推荐免试生)均需要缴纳学费,不参加学校的培养机制改革,不享受学校设立的研究生基本奖助学金。学费总计为每人5万元,其中第一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时缴纳课程阶段学费 3万元,第二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时缴纳学位作品创作阶段学费2万元。按规定必须足额缴纳学费后,方能注册。考生被录取后,于2010年9月入学。
    学生在校期间按照北京市有关管理规定,统一办理一老一小大病医疗保险。学生也可以自费购买医疗保险。
    全日制艺术硕士在学期间学校不解决住宿。

八、招生信息、咨询、联系方式

    1.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招生简章、报名公告、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等可在北师大研究生院主页上查询。网址为:http://graduate.bnu.edu.cn
    2.报考点选择北京师范大学的考生请于考试前20天左右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自行下载准考证,外地考生的准考证由我校统一寄发至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填写的通信地址。
     “初试成绩单”和“复试通知”由考生自行上网查询并下载,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书面通知书。
    3.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不提供往年考研试题,不出售参考书或办理邮购业务。
    4.咨询及联系方式
    艺术与传媒学院咨询电话:(010)58809248,办公地点:北京师范大学艺术楼422室;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10)58808156,传真:(010)58800519;办公地点:主楼A区(西侧)二层212室;通讯地址: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875。
    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处咨询电话:(010)58806414,办公地点:主楼A区(西侧)二层211室;通讯地址: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处, 邮政编码:100875。

2009艺术硕士考试辅导课程

2009艺术硕士复试考试辅导课程

(责任编辑:艺术中国M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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