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理工大学简介 武汉理工大学是由原武汉工业大学、武汉交通科技大学、武汉汽车工业大学于2000年5月27日合并组建而成,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首批列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校。 学校现有三个校区,占地面积4000余亩,校舍总建筑面积逾152万平方米,四座现代化图书馆藏书366余万册。学校现有教职工5900余人,其中,教授625人,副教授1219人,两院院士6人(含双聘4人),国家“千人计划”2人,国家重大科技计划首席科学家、教育部“长江学者”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2人,国家教学名师2人,享有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湖北省政府专项津贴人员212人。 学校学科涵盖工学、理学、文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哲学、史学、教育学、医学等门类。现有本科专业79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2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7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省部级重点学科28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9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62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8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13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3个。有21个领域的工程硕士以及MBA、MPA、MFA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有高校教师硕士学位授予权。现有普通本科生36100余人,博士、硕士生13900余人,外国留学生400余人。 学校在新材料、新能源、交通物流、机电汽车、信息技术和资源环境技术领域建有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及省部级重点实验室等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自主创新研发基地24个。近10年来,学校对高新技术的研发投入近30亿元,取得了一大批自主创新的重大技术成果。2009年,学校科技经费5.07亿元。学校在“武汉•中国光谷”建有武汉理工大学科技园,占地880余亩。2009年,学校高科技产业销售收入12.8亿元。 学校建立了建材建工、交通、汽车三个行业董事会,董事会成员由三个行业的167家大型骨干企业组成,每年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学校与三个行业互动发展的重大问题。同时,学校与美国、英国、日本、法国、澳大利亚、俄罗斯、荷兰等国家的100多所大学和科研机构建立了人才培养和科技合作关系;聘请了200余名国外知名学者担任学校客座和名誉教授。2006年和2007年,国家外国专家局和教育部联合批准在学校建立先进材料技术和高速船舶技术国家学科创新引智基地;2008年,科技部批准在学校建立先进材料技术国际联合研究中心;2009年,学校与美国哈佛大学建立了纳米技术联合实验室(WUT-Harvard joint Nano Key Laboratory),国际纳米材料技术创始人、美国科学院院士、哈佛大学教授Charles﹒M﹒Lieber任实验室主任。 武汉理工大学传承三校历史文化,坚持“育人为本,学术至上”的办学理念,60余载育人实践,铸就了“厚德博学,追求卓越”的大学精神。 (目录区)
武汉理工大学二○一○年
一、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招生类别 武汉理工大学2010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共有三类,具体如下: 1.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全校现有21个招生领域,详见附录一。 2.在职人员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 3.在职人员攻读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全校现有美术、艺术设计两个招生领域 二、报考条件 1.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报考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可以报考: (1).2007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 (2).2006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报考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等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的限制,入学前未达到上述年限要求而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需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报考集成电路工程、软件工程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的限制,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结合集成电路工程或软件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后,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录取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校当年录取总人数的10%(矿业工程、工业设计工程、交通运输工程不得超过该领域当年录取人数的20%)。 2.在职人员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报考条件 2007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须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的统一要求,持省级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进行资格审查。 非政府部门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非政府部门人员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20%。 3.在职人员攻读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报考条件 2010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具有艺术创作实践经验;或者2005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有5年(含)以上艺术创作实践经验并获得省部级以上创作或表演奖励者也可报考。 专科毕业者录取人数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10%。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三、资格审查 我校今年报名时,考生需要进行报考资格自审,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仔细核对本人报名信息,并在现场打印资格审查表上签字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不得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考生须将现场打印的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考生应妥善保存好资格审查表,于复试时连同其他相关材料提交研究生院(筹)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http://www.cscse.edu.cn)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复试前,研究生院(筹)将对上线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查,考生须提供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将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报名时间和方法 专业硕士学位的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国家“学位中心”将在6月30日前在网址为: http://www.cdgdc.edu.cn/zz10.html公布全国各考区联考网报时间和网地。各地报考我校专业硕士学位的考生可登录该网站,查询本人所属省份网上报名的网址、相关要求及现场确认的时间和地点。 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上旬(具体时间和网址由教育部“学位中心”6月30日之前在“学位中心”网站:http://www.cdgdc.edu.cn/zz10.html上公布)。现场确认时间为7月中旬。由考生现场签字确认后的信息,由其本人负责,一律不再更改。 五、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1.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考试时间 (1)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简称“GCT”联考),考试时间为10月31日上午8:30-11:30。 (2)专业课考试和面试的考试时间由学校确定。 其中,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简称“GCT”联考)属全国联考。 2.在职人员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考试时间 (1)综合知识(语文、数学、逻辑),考试时间为10月30日上午8:30- 11:30。 (2)英语(论坛),考试时间为10月30日下午14:30-17:00。 (3)公共管理基础,考试时间为10月31日上午8:30-11:30。 (4)政治理论考试和面试的考试时间由学校确定。 其中,综合知识、英语、公共管理基础三门课考试为全国联考。 4.在职人员攻读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考试时间 (1)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考试时间为10月30日上午 8:30-11:30。 (2)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政治理论的考试时间由学校确定。 其中,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为全国联考。 学校组织的专业课和政治课考试时间和方式由学校统一安排,请各位考生注意学校和相关学院的通知。 六、其他相关事项 根据国家“学位中心”的有关精神,2009年工程硕士的“GCT”联考成绩两年有效(2010年全国联考GCT考试成绩一年有效)。持有2009年“GCT”联考有效成绩的工程硕士考生,若GCT成绩达到我校2009年录取的资格线并符合2010年的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报名条件者(必须有学士学位),可向我校提出报名申请,并参加2010年我校相关领域的专业课考试和面试(项目管理工程领域考生原则上不接受申请)。相关要求和安排可访问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筹)网站。 七、招生人数 根据学位办[2010]37号文件精神,我校各学位类别招生人数如下:
八、联系方式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珞狮南路122号 邮政编码:430070 联系部门:武汉理工大学专业学位办公室 电话:027-87651409 网址:http://public.whut.edu.cn/gd/access/index.asp
附录一:工程硕士招生领域及考试科目
附录二:艺术硕士、公共管理硕士考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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