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假定性 在戏剧艺术中假定性的表现范围十分广泛。 首先,人们普遍承认舞台空间处理与时间的假定性,如中国戏曲艺术就是借助演员的虚拟动作和说明性台词,暗示空间和时间变化的,戏曲艺术家在这方面已经与观众建立一种约定,并凭借它获得极大的时空自由。在话剧艺术中,无论是各种构成性的布景,还是镜框式舞台的写实性布景,都是假定性的。 话剧艺术家也可以通过舞台节奏的处理对自然时间进行调整、压缩和延展。艺术家还可以借助某种特殊的处理方式,利用观众对时间流逝的错觉,扩大压缩与延展的幅度。使一出戏的3个小时左右的演出时间,可以表现几天、几十天、乃至几十年的剧情时间跨度。在这种情况下,以幕(场)间歇和灯光效果等技术手段所暗示的剧情时间的流逝和地点的变迁,则具有很大程度的假定性。 戏剧情境的构成也具有不同程度的假定性,特别是W. 莎士比亚的某些剧作和当代剧作家F.迪伦马特的怪诞现实主义剧作,以及某些现代派的剧作,其戏剧情境还往往包含着怪诞的成分,如鬼魂现身说法(《哈姆雷特》)、女巫预示未来(《麦克白》)等等。由这些极度夸张以及怪诞的成分构成的戏剧情境,具有鲜明的假定性。 从某种意义上说,戏剧艺术的某些表现手段和表现方式,也具有假定性。中国戏曲艺术中的虚拟动作是假定性的,话剧中的“独白”、“旁白”也是假定性的。当代戏剧中大量运用的内心独白、幻象和梦境以及各种意识活动的具象化,则具有更大程度的假定性。 戏剧假定性的表现手段是难以穷尽的。为了拓展话剧舞台表现生活的艺术可能性,艺术家们不断地在探索假定性新的表现手段。 二、戏剧性 戏剧的特性在作品中的具体体现。主要指在假定情境中人物心理的直观外现。从广义角度讲,它是美学的一般范畴。 戏剧性是把人物的内心活动(思想、感情、意志及其他心理因素)通过外部动作、台词、表情等直观外现出来,直接诉诸观众的感官。在戏剧作品中,人物的心理活动都受情境的规定和制约,而作为心理直观外现的手段──动作,也都以情境为前提条件。特定的情境──特定的心理内容──特定的动作,这是体现在戏剧作品中的一个因果性链条。同时,在戏剧作品中,每一个情境都具有不同程度的假定性。据此,“假定情境”也应该成为戏剧性的内涵。 人们在谈到戏剧性的时候,还常常涉及偶然性、巧合、骤变等等现象,特别是当人们把这一概念作为生活用语时,往往取这种含义,这是戏剧性的原始的、外在的含义。 由于戏剧理论家们对戏剧的特性持有不同的观点,因而对戏剧性的解释也不一样。 概括地说,有以下几种: ①把戏剧性与冲突联系在一起,认为戏剧性就在于紧张、深刻的矛盾冲突,所谓“没有冲突就没有戏”,是这种观点的通俗的表述。 ②戏剧性在于戏剧作品中人物之间相互影响、相互较量,德国理论家奥古斯特·施莱格尔曾明确表述这种观点。 ③从戏剧与小说、抒情诗的区别这一角度探究戏剧的特性,并以此为根据为戏剧性下定义。德国剧作家、理论家弗赖塔格据此将戏剧性视为凝结成意志和行动的内心活动以及由于自己和别人的行动在心灵中引起的影响。由于戏剧性的含义难于把握,有人转向从戏剧演出的效果这一角度去解释它。 比如,威廉·阿契尔认为:戏剧性在于能够使聚集在剧场中的普通观众感到兴趣的虚构人物的表演。美国戏剧理论家乔治·贝克则把它限定为:以虚构人物的表演,通过感情渠道,使场内普通观众发生兴趣。 参考书目 顾仲彝:《编剧理论与技巧》,中国戏剧出版社,北京,1981。 谭霈生:《论戏剧性》,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1984。 (责任编辑:艺术中国MFA) |


